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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的文章(CPA会计里的摆烂哲学)写了长投的后续计量方法之一-成本法。
今天来说,权益法。
(相关资料图)
不过在说权益法之前,要先说下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对联营/合营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各位老铁应该还记得这里用的是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参考文章: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那么难学?),按理说记录完毕就完事儿了,这咋还多出来一个调整呢?
教材要求,
当长投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要调增长投的投资成本,同时将这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What the fuck?
说好的历史成本法呢?
我为这项资产花了多少钱,对应记录多少成本,这天经地义!
为什么要调整?
是你闲得慌还是你嫌我闲得慌?
世事总有意外,只是CPA会计教材中的意外出乎意外地多。
一般而言,购买东西是不会影响损益的,不管是买贵还是买便宜了,都是直接以支付的对价计入资产负债表,不会因此而影响利润;
只有在出售东西时才会影响损益,卖亏卖赚会影响计入损益表的金额。
那为什么长投就是要公然挑衅这个规则呢?
因为金额太大了,动辄上亿,大到让人无法忽视买便宜这件事情。
你买一个商品,商品公允价值100元,你磨破了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98元拿下,你让会计记录:
借:库存商品100元
贷:银行存款98元
营业外收入 2元
会计只会冷笑一声,然后向你推荐一家心仪的精神病院。
但长投,1个亿,10个亿,100个亿,都有可能。
金额大,带来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流通性。
越贵的东西,流通性越差。
你在闲鱼上卖一个手机支架,可能上午刚挂上,下午就被拍下了;
你准备出售你辛苦创立的公司20%的股权,估值10个亿,可能5年都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接盘侠。
时间是击溃卖家心理防线的核武器。
尤其是当卖家着急出货或者急缺钱的时候,不砍一笔,都对不起跟了自己几十年的钱包。
此时,就有可能会出现,你付出的价格,是低于被投资公司公允价值的份额的。
人家值10亿,你花了8亿就拿下了。
这2亿,是你占了便宜,金额也大到不容忽视。
如果不调整,账面就记录这笔长投价值8亿,那我们提供的会计信息就有点失真了。
恪守“历史成本”的教条是一回事,提供更有用的信息是另一回事。
会计的记录,就是在二者之间反复拉锯。
有老铁问了,那如果买贵了呢?
比如,被投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20%值10亿,我花了12亿拿下。
抱歉,买贵不做任何处理。
买贵了就买贵了。
买贵了才是正常的。
因为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本就不能反映它真实的价值。
这家公司有一栋办公楼,100张桌子,200把椅子,然后这家公司的价值就是1栋办公楼+100张桌子+200把椅子的公允价值合计吗?
会计只能记录那些能被看得见的,
看不见的资源,比如大客户、渠道、人才、品牌影响力,都无法记录。
这些资源虽然虚,但却构成了一家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所以,绝大部分情况下,公司的估值一定会高于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你花12亿,去买公允价值10亿的净资产,这不叫买贵,这叫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合理出价。
买贵实属正常,买便宜才不正常。
也可能正是因为买便宜不正常,所以才要被浓墨重彩地记录为“营业外收入”吧。
有老铁又问了,怎么人家成本法就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嘻嘻,不是不调整,而是都藏在了【合并报表】的屁股里。
那时候,CPAer还太年轻,不知道CPA教材中意外的简单之处,都会不出意外地在后面十倍百倍地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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